顶部
2019年01月04日 星期五
第A15版:时评    
       
版面导航

第A01版

第A02版

第A03版

第A04版

第A05版

第A06版

第A07版

第A08版

第A09版

第A10版

第A11版

第A12版

第A13版

第A14版

第A15版

第A16版
2019年01月04日 星期五
“咳嗽务必掩住口鼻” 是公共文明的重申

    本报评论员 刘孙恒

    在公共场合咳嗽,显然需要顾及他人的感受,那么掩好口鼻,避免口水溅到他人身上,是一种基本的文明表现。

    “咳嗽务必掩好口鼻,不要溅到他人身上”,话虽不错,但摆放在对外服务窗口,是否妥当?近日,网民兰先生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武汉市新洲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医疗互助办事窗口,柜台上有个“霸气”的提示牌,让前来办事的市民看了不舒服。(1月3日《长江日报》)

    与兰先生的反感不同,笔者觉得“咳嗽务必掩好口鼻,不要溅到他人身上”的提示并没有什么大的不妥。在公共场合咳嗽,显然需要顾及他人的感受,那么掩好口鼻,避免口水溅到他人身上,是一种基本的文明表现,每个人都应如此。

    且兰先生自己也说了,“工作人员有这样的心理很正常,毕竟是医疗互助报销窗口,来办事的好多是病人,而窗口又是无间隔式的。”换言之,工作人员之所以会贴出“咳嗽务必掩住口鼻”的提示,可能正是现实中有病人或老人在咳嗽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文明礼仪,因此才特意重申,希望每个人都能在公共场所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就像公厕里常见的“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如厕后请冲水,不要乱丢杂物”等标语一样,之于已经养成文明习惯的人来说,标语有没有都一样,但对于公共道德意识薄弱人士来说,通过这样的标语宣传,不断地、自然地给人以暗示和提示教育,则有助于其逐渐养成良好的公共行为。

    如果说“咳嗽务必掩好口鼻,不要溅到他人身上”的提示有问题的话,那就是措辞有些欠妥,过于直白露骨,没有顾及他人的直观感受,甚至可能会引起人们的逆反心理。这或许也是兰先生看了感到不舒服的主因。

    事情引起媒体关注后,当地工会立马进行调查处理,及时联系兰先生,向其表示道歉,又撤除提示牌,对当事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对整个工作服务进行反思整改。此番“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不敷衍群众”的服务态度显然值得点赞,也是每一个让人民满意的公共服务窗口应有的姿态。

    但此事也值得从另一个方面审视:自“最多跑一次”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之后,各地的公共服务窗口可谓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脸难看、门难进、话难听”的现象已是显著减少,反倒是积极打造环境最优、流程最简、效率最高、群众获得感最强的文明窗口,成了各公共部门的追求。这当然是一件十足的好事,只是同样值得一提的是,来服务窗口办事的人们,是否也应做到不要大声喧哗,不要乱扔垃圾,不要随地吐痰?以便维护一个良好的公共环境。

底部
新闻爆料热线:0871-4160447 4156165 手机彩信爆料请发内容至:106586667803 短信爆料请发内容至:1065856699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YearPh-MonthPh-DayPh HourPh:MinutePh:SecondPh
云南网 滇ICP备08000875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4-20030004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