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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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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9日 星期三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人服务平台:
没有接到追征房租税费通知

    回 应

    记者7日下午致电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人服务平台,就公众关心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相关问题咨询工作人员。

    问:房客填了信息后,税务机关会按照房客填的信息来征收房东的税吗?

    答:房东通过出租房屋获取租金本来就需要缴纳税款。根据目前的政策,不会要求房东补征之前的税的。但是,您已经有出租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缴纳税的。

    问:房客填了信息之后房东什么时候能知道?通过什么方式可以获知?该什么时候缴税?

    答:这个信息应该是查不到。根据现行规定,按照个人所得税App中“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选项里的租赁起止时间来计算。

    问:2019年1月之前签订的租房合同,如果房客填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房东要从什么时间开始缴税?1月份以前的出租房屋收入部分需要补缴税吗?补缴有滞纳金吗?

    答:房东和房客什么时候签订的租房合同、有出租行为就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交。目前没有接到根据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追征房租相关税费的通知,之后会不会有还没有明确规定。提交这个信息,就是为了让房客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对房东没有影响。 

    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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