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从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加强监管等方面提出了规范高校自主招生的“十严格”要求,进一步增强高校选才的科学性和公平性。此外,按照通知要求,今年的自主招生规模将会进行缩减。 《南方都市报》评论:教育部出台上述政策的背景,主要是近年来针对高校自主招生的争议越来越多。从2003年首次推出自主招生政策之后,自主招生政策的意义与作用都广受关注。对此,香港科技大学教授吴晓刚2017年发表的一项实证研究发现,获得自主招生破格录取学生的学业表现、社会活动能力、非认知能力、毕业后的计划和实际去向,与统招生相比并无显著区别。 事实证明,现有的高校自主招生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已经存在多个必须解决的问题。比如,腐败就是重要问题之一。 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利用自主招生等权力大肆收受贿赂,最终在中央巡视组进驻中国人民大学进行巡视期间被揭发。此案影响之恶劣,直接重创了公众舆论对自主招生政策的信任度。 很显然,高校自主招生政策本身没有错,错的是制度设计留下了太多漏洞,而执行过程又缺乏足够的监督。原本,试点自主招生的目的是给予高校选拔“偏才怪才”的自主权,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招生自主权却成了个别人谋私利的工具。录取过程充满弹性,艺术、体育特长生资料和论文、专利上频繁作假,骗取自主招生资格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 另一个充满争议的问题是自主招生的笔试科目过于狭隘。例如,自主招生领域存在“北约”“华约”和“卓越联盟”等几个联盟,在设置考试科目时主要以语文数学物理为主,而对于那些拥有“偏科”特长的考生来说,这几门课都很难应付。 总而言之,自主招生政策正在遭遇不小的信任危机。教育部此次发布“十严格”政策极为必要,毕竟,教育上的机会不平等是最不可被接受的。捍卫平等的受教育权,就是要确保机会平等。在过去,尽管高考制度饱受争议,但恰恰在于它恪守住了最重要的“机会平等”,所以一直被人所尊崇,以至于就业市场存在看重“第一学历”的潜规则。高校自主招生政策想要真正获得公众的认可、认同,能否守住报名、筛选和录取过程中机会平等的底线是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