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习评论员 利少峰 近日,在上海代表团的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被称为“犀利姐”的樊芸再次展现出其犀利的一面。樊芸在发言时表示,现在证券法顶格处罚只有60万元,解决不了问题,像赵薇割韭菜,不止一项罪名,加起来才罚70万元。她为此建议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要管管”。(3月10日新京报网) 赵薇“割韭菜”一事,源于2016年赵薇、黄有龙夫妇掌控的龙薇传媒号称出资30亿元收购万家文化(现“祥源文化”),但赵薇只拿出6000万元,其余30亿元全靠借贷。高达51倍的杠杆,“空手套白狼”式操作,引发舆论哗然。随后,证监会在进行调查中发现,龙薇传媒存在虚假记账、误导性陈述以及重大遗漏等违规违法行为。随后对龙薇传媒、万家文化、赵薇夫妇进行30万—60万元不等的罚款,并对赵薇夫妇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其实在“割韭菜”事件中影响最大的要数金亚科技“违规上市操纵股票”一案,当年金亚科技靠着财务造假上了市,市值一度高达150亿元。最终证监会对实控人周旭辉处以90万元的罚款。2018年证监会披露的信息违法类案件有56起,操纵市场类案件处罚38起。股票市场投机者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广大股民的利益,大大增加了股市的不稳定性,也不利于股市的健康发展。 但“自罚三杯”式惩罚无异于放纵犯罪。几个影响度较大且受到社会较大关注的事件,证监会虽然按照《证券法》进行了顶格处罚,但对于涉案人来说“隔靴搔痒”都算不上。相比几亿甚至上百亿的违法所得,几十万的罚款对他们来说就相当于“九牛一毛”。法律惩罚的目的是制止犯罪,但是太轻的处罚非但制止不了,在一定程度上还起到“鼓励”作用。面对“犀利姐”樊芸要求管管“割韭菜的赵薇们”的呼声,也是实实在在反映了股民的心声,反映了广大股民要求维护好股市健康发展的诉求。 因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当前治理“割韭菜”的首要前提。其一,要完善法律规范证券行业的覆盖面,做到治理任何问题都有法可依;其二,完善相关惩治条款,加大加重对“割韭菜”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只有让那些违法者感受到“阵痛”,才能威慑那些潜在违法者。当然,执法不缺位也是打击“割韭菜的赵薇们”的关键,做到“一碗水端平”,切实维护好广大股民权益,维护好股市安全。 好在,全国人大、证监会已经正式采纳“犀利姐”的议案,相关政策也在研究制定中。多行不义必自毙,“割韭菜”者也终将会受到国家重拳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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