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师宗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师宗首例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至三年零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五万至八万元不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谢老某、何伟某、马某、马毅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营利为目的,提供场所、赌具,设定赌博方式,组织他人赌博,开设赌场多达190余场次,累计参赌达1900余人次,构成开设赌场罪,且情节严重;被告人马毅某、马凯某、马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较为固定的团伙,纠合其他人员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当地的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团伙。 法庭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以及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本报记者 熊波 实习生 马雯 杨露 通讯员 李斐 俞呈晛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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