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昆明市公安局对11名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并查证属实的群众进行集中奖励,奖励资金共计10万元。据悉,这是继3月15日昆明警方对首批6名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并查证属实的群众奖励9万元后,第二次集中奖励。 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市公安局扫黑办常务副主任李克坚表示,扫黑除恶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公安机关对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群众严格保密,对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迅速查处严厉打击。对检举揭发的群众,经查证属实,公安机关将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现金奖励,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检举揭发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昆明确立了“警情下降、治安好转、群众满意、队伍清纯”的目标。专项斗争中,昆明市公安机关采取“十个再发力、十个新突破”工作措施,坚持线索排查务必更高标准的要求,建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出台举报人保护制度,及时对外公布市、县两级公安机关24小时举报电话,公开向社会征集24起涉黑涉恶案件的犯罪线索。 同时,昆明警方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统领,推进严打整治综合战斗体系建设,围绕中央确定的10类和云南省确定的17类打击重点,深入到各领域、各行业开展线索排查工作。截至3月25日,共摸排线索2300条,已全部按要求、期限进行了核查。 2018年—— 昆明市社会治安 呈现“11降11升”良好态势 110“两抢”警情零接报51天 刑事警情、“两抢”、盗窃类 多发性侵财案件 降幅均在25%以上 刑事立案下降12.7% 刑事破案、逮捕和经济、毒品案件 破案数上升30%以上 在去年警情大幅下降的基础上 今年以来—— 昆明市刑事警情同比再下降29% “两抢”警情再下降56% 110“两抢”警情零接报32天 本报记者 刘嘉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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