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鹏飞 简体字的好处就是简,这无疑提高了认字易度和写字速度。我国文字有的很繁,极多的笔画构成一个字,有的须要二三十笔,像“爨”“龜”字。 但简体字带来一个问题,即简化过程中丢失了不少文化信息,以致不明其原义了。 姑且挑两组字看看。 譬如“斗”与“鬥”。“鬥”字现已简化为“斗”,“鬥争”写成了“斗争”。其实,甲骨文中的“斗”,一为星名,一为量器,星名如“北斗星”,量器如“一斗米”。而甲骨文中的“鬥”字,写的就是两人在打架。“鬥争”成了“斗争”,莫名其妙了。 再譬如“丑”与“醜”。甲骨文有“丑”字,是地支之一。甲骨文也有“醜”字,指容态。两字迥异。“醜”字会意,你看鬼子喝酒,不醜态百出么?现在“醜”字简化为“丑”,怎么也让人觉得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 俗话称“针无两头尖”。是,简有简的好处,也有弊端;繁有繁的毛病,也有优长。遂有人鼓吹写繁体,我亦有异议,因为繁体字也非中国文字的根本。中国文字的根本是甲骨文,繁体字系从此中演化。如果完全保持原生态,那就去写甲骨文,这,行吗? 怎么办呢?马英九先生有一建议,叫“识繁写简”,我赞同。识繁写简,兼顾了两头,借用《论语·尧曰》中的话来说,就是“允执其中”也! 但转而一想,识繁写简,须在繁、简体字并存的世界中,如果写的都是简体字,时间长了,那繁体字岂非也不认得了呀! 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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