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1个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密集进驻11省份。在本轮督导中,各督导组在人员配备上延续了以往“正部级挂帅”高规格,而“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则被列为本轮督导的重点。 经中央批准,4月1日至10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完成对天津、吉林、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新疆等1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进驻工作,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督导工作全面启动。 11个中央督导组组长由正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副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督导组将在被督导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1个月。此前,全国扫黑办已通过媒体、网络公布了各督导组的举报电话、邮箱和信箱,受理该地方涉黑涉恶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 为组织开展好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工作,3月27日,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工作培训班在京举行,中央政法委负责人作动员培训,全国扫黑办负责人就督导工作作具体部署。参加第一轮督导的4位督导组组长介绍了督导经验。 据悉,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督导工作从4月开始,第三轮督导工作从6月开始,5月份将对第一轮督导的省(区、市)进行回头看。2019年上半年,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将基本实现全覆盖。 综合新华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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