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召开,对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出台的背景、具体内容和强化措施进行了介绍。此外,16个州(市)和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将在本月内成立游客退货监理中心, 5月1日正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受理游客购物退货诉求。 自2017年4月云南省政府出台实施《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以来,云南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形成了压倒性态势,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我省旅游投诉从2017年的第6位下降到2018年的第21位。当前,我省旅游市场秩序虽然总体逐渐向好,但不合理低价游“树倒根存、土壤还在”,灰色利益链条仍未彻底斩断,由此引发的购物及服务质量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的基础上, “八不准”规定,作为全省旅游业的“负面清单”,要求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韧劲和毅力,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决心和勇气,根除“不合理低价游”,打破“以购养游”经营模式,实现旅游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八不准”规定 1 不准欺骗或者胁迫游客购物。主要内容是指旅游商品销售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旅游车驾驶员不得通过夸大商品功效等方式向游客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旅游者购物或通过言语刺激、行为威胁等方式强迫及变相强迫游客购物。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管理办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2 不准拒绝受理游客退货换货。主要内容是指旅游商品销售企业不得拒绝履行退换货义务和售后服务承诺。制定的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3 不准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主要内容是指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4 不准诱骗推销不合理高消费。主要内容是指旅游商品销售企业不得采取围堵尾随、言语刺激等手段变相强迫或诱导游客购物;旅行社和导游人员不得借参观村寨、体验民俗、安排家访等名义诱导游客购物。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5 不准在景区及门口违规摆摊设点。主要内容是指景区景点不得在出入口、游道两侧等区域乱摆摊设点;不得有吆喝揽客、尾随兜售等不文明行为。制定的依据是《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 6 不准向游客叫卖兜售商品和服务。主要内容是指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纠缠、胁迫旅游者购买旅游商品和服务;不得对未购买旅游商品和服务的旅游者使用侮辱性语言;不得利用虚假宣传或者使人误解的方式诱骗旅游者进行消费;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制定的依据是《云南省旅游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管理办法》。 7 不准擅自变更行程影响游览。主要内容是指旅行社、导游人员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制定的依据是《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管理办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8 不准签订虚假合同逃避监管。主要内容是指旅行社不得签订实际费用与合同金额不一致、实际行程与合同行程不一致的“阴阳合同”规避监管。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保障 5月1日起线上线下一起 受理游客购物退货诉求 据介绍,为保障“八不准”的顺利实施,对违反“八不准”的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商品销售企业等涉旅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按照“依法依规、从严从重”的原则进行处理,直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取消从业资格;对违反“八不准”的涉黑涉恶案件,坚决深挖背后黑恶势力关系网,绝不姑息;对州市执行“八不准”落实不到位,当地旅游市场问题集中,秩序混乱,乱象突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启动问责程序,予以严肃处理。 同时,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五一前,各州市及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全面推广“丽江经验”,全部建立起游客退货监理中心,方便游客退货、换货;全面建立涉旅企业、导游红黑榜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旅游团队运营监督,推行旅游团队电子行程计划书,安装旅游客运车辆车载视频和卫星定位系统,对旅游团队运行轨迹和导游服务实施全过程监管;将坚决依法管理,加大涉旅案件“行转刑”工作力度。加强涉旅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强化旅游行业自律,依托旅游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整顿市场不规范行为、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拒绝不合理低价游等方面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作用;并开展评先奖励,对各州市开展“旅游革命”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对做得好的州市予以表彰、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措施中,为全面提升游客购物品质,不断优化游客购物消费环境,持续提高商品销售企业售后服务水平,及时、高效、便捷地向游客提供退换货服务,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16个州(市)和昆明长水国际机场都将在本月内成立游客退货监理中心,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投诉处置体系,建立起游客购物退货换货工作机制,5月1日正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受理游客购物退货诉求。 提升 确保年内新增650家 精品酒店和民宿客栈 在重拳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的同时,我省还将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全面提升云南旅游品质。 一是全面提升“吃”的品质,在游客集中区域全面实施“明厨亮灶”工程。二是全面提升“住”的品质,推动旅游重点县市区至少建成或启动建设1家五星级酒店;加快全省精品酒店和民宿客栈建设,组织开展等级评定,确保年内新增650家;规范旅游酒店客栈价格。三是全面提升“行”的品质,解决租车难、租车贵、还车不便捷等问题,提供更加经济、安全、便捷的线下出行服务网络;大力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标准化建设,加强机场、高铁、车站等旅游集散地的交通设施建设,打通主要景区的旅游专线,景区之间连接公路和旅游环线,解决旅游交通“最后一公里”的末梢问题。四是全面提升“游”的品质,推动A级景区的改造提升,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五是全面提升“购”的品质,在游客集中区域,规范建设一批综合购物中心、购物市场、购物街区,培育一批设施完善、诚信可靠、商品丰富、品质放心、消费安全、维权有效的购物经营主体。六是全面提升“娱”的品质,大力发展康养类、文化类、体育类、民族风情类旅游产品,给广大游客留下“云南好玩”“来了不想走、走了还想来”的美好印象。 据介绍,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目前正在积极打造“德钦-香格里拉-丽江-大理-保山-瑞丽-腾冲-泸水-贡山-德钦”滇西旅游大环线,充分展现滇西大自然之美、生物多样性之美、民族文化之美,打造融入大自然、享受大自然,世界独一无二的旅游胜地。 本报记者 曹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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