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女士和靳某通过“探探”软件相识、相知、相恋,可万万没想到对方竟是个骗子,伽女士半年不到就被男方骗走18万元。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靳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7年年底,伽女士通过手机“探探”软件认识了一名男子靳某,两人聊了一段时间后,发展成恋人关系。谈恋爱期间,靳某编造自己需要向厂家支付货款、还房贷、酒驾被拘留需要找律师、在看守所生活无助、在看守所打伤人需要赔偿等各种理由,频繁向伽女士要钱。到2018年5月,靳某先后骗取被害人伽女士共计183500元,用于个人赌博。 事后,靳某赔偿伽某人民币6万元,取得了伽某的谅解。 西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靳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靳某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5月7日,西山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靳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林舒佳 通讯员 李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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