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省审计厅厅长吴绍吉向大会报告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显示,2018年,省级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部分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 省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 42.85亿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 省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方面,我省重点审计了省级财政管理及州、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和全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18年,省本级预算收入总计5083.16亿元,支出4999.0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846.10亿元,支出769.9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46.77亿元,支出45.89亿元。与年初向省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多2.56亿元,支出多1.9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多7.60亿元,支出少15.3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少0.03亿元,支出少0.01亿元。上述收支差异主要是根据决算整理期清理结果作出的调整。 在审计省级及16个州、市本级决算(草案)编制时发现,省本级及7个州、市非税收入42.85亿元未及时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3个州、市收回以前年度预算周转金1303.50万元长期闲置。2个州、市扩大预备费支出范围用于安排部门工作经费等其他支出4454.56万元,1个州、市未经批准动支预备费3000万元。 省级部门 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 7单位“三公”经费等费用超支510.19万元 省级部门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发现,13个单位由于在往来科目核算收支、虚列支出等原因,影响了收入支出结余的真实性,涉及金额4105.33万元。9个单位由于账表不符、少计资产等原因,影响了资产负债的真实性,涉及金额1.81亿元。财政部门批复决算前,上述部门和单位已经对决算报表进行了纠正和调整。 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10个单位无预算、扩大开支范围支出资金1911.12万元,5个单位超预算支出1280.47万元,4个单位虚列支出146.37万元。64个单位非税收入、存量资金1.24亿元未及时上缴;7个单位违规转移零余额账户资金、提前支付财政资金4731.31万元;4个单位违规出借、出租、处置国有资产,涉及金额487.08万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仍然存在不规范问题。7个单位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510.19万元。 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74.51亿元专项债券资金闲置超半年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中,全省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发现,省本级和7个州、市本级及34个县、市、区74.51亿元专项债券资金闲置时间超过半年,未能形成有效支出。5个州、市本级及12个县、市、区9.48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未按项目和规定使用。 3个县2383.13万元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领域 30个县脱贫攻坚审计共抽查扶贫资金总量338.78亿元,涉及扶贫项目1776个,入户调查2631户。审计发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仍然存在薄弱环节。3个县将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领域2383.13万元,5个县、市、区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资金等95.85万元,6个县、市未及时统筹盘活资金1.03亿元。部分扶贫项目推进缓慢未达到预期效益。19个县、市、区68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推进实施缓慢的问题。部分产业扶贫项目支撑脱贫作用发挥不足。7个县、市13个项目,未与贫困群众建立起利益链接机制。 滇池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复建违建房屋问题 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官渡区海河、小清河等5个工程未达到预期效果。泸沽湖8座生物净化池公厕建成3年未投入使用。滇池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复建违建房屋等问题。 2018年,我省全面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全省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195个。在对1个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情况审计中发现,部分县、区未将水源地、国家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省级自然保护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涉及面积约3.07万亩。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 部分单位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到位 去年7月以来,重点审计了减税降费政策、“放管服”改革、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重大政策措施推进落实情况,共审计单位4433个、项目8178个,资金总量4239.22亿元。 减税降费政策审计发现,部分单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13个州、市本级和72个县、市、区违规收取已明令取消、停征、免征的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机动车驾驶员教育培训费、育林基金等2447.47万元,涉及企业5221户和个人2.30万名。1个部门应给予31个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73家省级技术中心奖励1.04亿元,仅奖补6家技术中心553万元;应给予63个技术改造项目奖补资金2.07亿元,仅安排资金9400万元。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发现,6个单位少报6891.22万元,5个单位多报2.06亿元。 重大投资项目和民生工程审计 2条高速公路挪用建设资金2.78亿元 审计对滇中引水工程等27个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或跟踪审计。审计发现,21个建设项目多计工程价款1.89亿元。7个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核算不规范6682.25万元。3个建设项目因管理不到位导致建设成本增加3302.82万元。 对35条高速公路审计发现,8条高速公路未实质性开工,7条高速公路尚未最终确定建设模式和投资主体。个别高速公路工程因停工造成损失浪费3940.88万元。2条高速公路地方配套资金3.50亿元未到位。6条高速公路已到位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涉及金额19.57亿元。2条高速公路违规出借项目资金28.72亿元。2条高速公路挪用建设资金2.78亿元。 27.31亿元安居工程资金闲置1年以上 审计发现,8个县、市、区2018年未完成棚改目标任务6782套。1个州、市本级和25个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7.31亿元闲置1年以上。2个州、市本级和19个县、市、区公租房建成后1.33万套空置1年以上。 移送重大问题线索79件涉及人员649名 报告显示,以上审计共移送重大问题线索79件,涉及人员649名。 主要是个别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违规审批、越权审批,违规下放行政许可,超越权限设置行政机构等,共移送相关事项10件。个别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购买礼品,违规持股经商、兼职,超标准装修、超标准配车等,共移送相关事项22件。个别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经营管理混乱,违规决策、失职渎职、贪污侵占、私分国有资产等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共移送相关事项20件。个别民生项目实施及政策落实不力,共移送相关事项13件。涉税违法违规问题屡禁不绝,共移送相关事项7件。 首席记者 宋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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