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石林县人民政府于8月6日发布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公告。从8月12日凌晨零点零分开始,全县各乡镇(街道)的生猪屠宰将全部集中到县生猪定点屠宰点进行屠宰,具体地点位于石林县城西部商贸城内(世纪阳光对面)。 公告提及,严禁未经定点屠宰、非洲猪瘟检测及屠宰检验检疫的猪肉及其产品上市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设屠宰点屠宰生猪、销售猪肉及其产品均属于违法行为,违者将依法没收猪肉及其产品,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该县各乡镇(街道)的生猪交易点已经依法关闭并暂停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交易点关闭期间,禁止在全县范围内的任何地点进行生猪集中交易。 本报记者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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