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岁武大爹和81岁的李大妈老两口,膝下有4个子女,最大的女儿62岁,而两位高龄老人却为生活、生病发愁。两位老人说:“自己有4个子女,却没有娃娃赡养,没得办法了,只有把子女都告到法院。”近日,安宁法院审理后,很快就作出判决:判令4个子女必须承担起老人的赡养责任。 90岁大爹同老伴一起告4子女 武大爹家住安宁市青龙街道办事处松坪村,他和李大妈老两口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年轻时,他们节衣缩食、含辛茹苦把4个娃娃抚养长大。4个儿女分别成家立业后,两位老人单独居住生活。随着年龄的增长,两位老人的身体每况日下,生病吃药变成了家常便饭。对老人的养老问题,4个子女相互推诿。 今年6月6日,武大爹夫妇与4名子女因赡养问题发生纠纷,经安宁市青龙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达成协议,几方约定:一、两位老人的日常零花钱由两个女儿提供;二、两位老人分别由大儿子和二儿子负责养老送终;三、大儿子李某堂负责将父亲送入青龙卫生院就诊治疗,并负责交纳住院治疗费用。 后来,武大爹患了疾病,由大女儿李某英送到安宁市人民医院治疗,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3611.18元。大儿子李某堂未如约履行《人民调解协议书》上所载的赡养义务,也不愿意继续赡养老人。两位老人到了无人赡养的地步,无奈之下,武大爹和李大妈只能将4个子女一并告到安宁法院。老人的诉讼请求很简单,就是要求他们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 法院一审判决4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安宁法院为了方便老人诉讼,民二庭法官刘跃武决定将法庭搬到青龙街道白塔村委会开庭,庭审现场,当地村民也来参加了旁听。 庭审中,关于赡养问题,4个子女各有说法。59岁的大儿子李某堂说,他养了爹妈40年,有一次父亲煤气中毒,还是他救了父亲,他一直在履行着赡养义务。他从父亲那儿借的钱,归还了2000元,剩余的已经用包谷抵给父亲了。他之所以不愿意赡养老人,他认为这一切都是家中的二女儿李某平在挑拨,并且老人在对待子女方面有所偏袒,所以他不愿意对老人进行赡养。 二儿子李某祥则说,他家庭贫困,身患高血压、糖尿病,家中还有一位眼睛残疾的媳妇,两人每月仅靠300元的低保费来维持生活,实在是没有办法对老人履行赡养义务。 53岁的二女儿李某平说:10多年来,两位老人的吃穿都是她拿出来的,老人生病就要由子女出钱治疗。老人告到法院的要求是合理的,她同意赡养老人。 62岁的大女儿李某英,则缺席了当庭审理。 庭审中,3个儿女情绪较为激动,对如何赡养老人及如何支付老人赡养费意见分歧较大。经刘跃武法官的释法析理及耐心开导,3个子女逐渐平静了下来,但对于两位老人的赡养问题,3位子女仍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于是,安宁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武大爹、李大妈两位老人与大儿子李某堂共同生活,由大儿子负责照顾饮食起居;由两个女儿李某英、李某平及大儿子李某堂每人每月于25日前,向两位老人支付300元生活费,由二儿子李某祥于每月25日前,向两位老人支付100元生活费;两位老人的医疗费由大儿子及两个女儿平均分摊,两位老人住院期间由4个子女轮流照顾;两位老人的“身后事”由大儿子负责操办,所产生的费用由大儿子及两个女儿每人承担30%,二儿子承担10%。 判决作出后,刘跃武法官及时把判决书送达到了两位老人及4个子女手中。送达过程中,刘跃武法官又向4个子女进行了法律释明,希望4个子女认真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让自己两位年迈的父母能够真正老有所依。 本报记者 柏立诚 通讯员 吴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