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昆明中院公开发布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全市法院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审理相关问题的指引(试行)》文件。 目前,昆明市两级法院已收到涉及房地产企业破产的申请共11件,已正式立案受理的有5件,涉及破产财产规模约91.38亿元,涉及债务规模约212.16亿元,涉及债权人约11307人;尚在立案审查环节的共有6件。根据审查中掌握的情况来看,这些企业也大多因为“烂尾楼”项目牵涉到众多利益主体的切身权益,牵涉面较广。已受理的5件案件中,已有1家企业成功通过重整计划并进入重整执行期,其余4家企业已基本完成债权债务的清理审核,目前在研究拟定相关重整计划及方案。 为了更好地通过重整、清算等法治途径,为房地产企业的涅槃重生、清理退出以及人民群众权益维护提供司法保障,昆明中院公开发布上述文件。其中提到,初步完成破产企业甄别和评估机制,加大对破产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对税费制度以及融资途径的创新改革,让企业摆脱包袱、轻装上阵;建立健全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信息披露机制及投资人招募机制,对于在建工程的复工续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吸引潜在投资人,促进资本、技术、管理能力等要素的有效配置,帮助房地产企业重整融资。积极引导以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破产财产,提升财产处置效益。实现审判数据实时同步、全程公开、步步留痕,强化数据统计及数据检索,构建智能化审理模式,全面提升案件审判及管理水平。本报记者 柏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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