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
2020年01月14日 星期二
第A16版:资讯    
       
版面导航

第A01版

第A02版

第A03版

第A04版

第A05版

第A06版

第A07版

第A08版

第A09版

第A10版

第A11版

第A12版

第A13版

第A14版

第A15版

第A16版
2020年01月14日 星期二
昆明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
春节期间集体聚餐 注意食品安全

    春节前后,集体聚餐活动比较频繁,特别是在农村开展集体聚餐或者到中、大型餐饮店举行家庭宴席的情况较多。为确保聚餐期间的食品安全,昆明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期间举办集体聚餐(或大规模家庭宴席)应特别注重食品安全。

    在开展集体聚餐或者举办大规模家庭宴席前,切忌盲目随意进行,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应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宴席食品安全全程负责,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的报告义务。外出聚餐要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有保障的餐饮企业。在农村开展集体聚餐则应严格遵守农村集体聚餐的规范要求,选择清洁、新鲜、卫生的食品原材料,不加工食用高风险食品。

    举办家庭宴席或在农村开展集体聚餐时,如需饮用酒水,应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白酒,查验并索取票据。切勿使用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或无小作坊备案登记的酒水,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杜绝来历不明的酒水流向餐桌,避免带来食品安全隐患。另外,昆明市消协也提醒广大餐饮经营者,应时刻保持高度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本报记者 王磊 实习生 杨怡婷

底部
新闻爆料热线:0871-4160447 4156165 手机彩信爆料请发内容至:106586667803 短信爆料请发内容至:1065856699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YearPh-MonthPh-DayPh HourPh:MinutePh:SecondPh
云南网 滇ICP备08000875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4-20030004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