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先任 加强对春运“出行套路”的打击力度,保障春运安全,保护好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这化解的是春节期间返乡公众的“出行梗阻”,也是在打通与破解“民生梗阻”。 过年在即,大批旅客踏上回家路。记者近日走访郑州东汽车站、郑州中心汽车站发现,旅客在买汽车票时被搭售1元、2元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新华社播发相关报道后,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召开整改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具体办法。(1月15日新华社) 卖汽车票搭售保险,这并非春运才有的现象,就算在平时,一些汽车站卖汽车票搭售保险的现象也较为常见,但在春运期间,因为客流量大,旅客急于购票回家,一些汽车站售票员抓住旅客的心理,让搭售保险的现象也就变得更为严重。实际上,汽车票本身就含有保险,交通部门和银保监会联合规定,由运营公司投保,每张车票最低含有保额40万元。而购票时购买的人身保险,是一种自愿的补充险,但售票员不经询问就绑定销售保险,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在新华社报道后,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表示将研究解决具体办法,但卖汽车票搭售保险并非一时现象,而是不少汽车站共有的“顽疾”,这背后暴露出的是机制漏洞与监管盲区。 对于这一“行业乱象”,不能只有被动整改,要看到,既然卖汽车票搭售保险在一些汽车站成了普遍现象,可见已经成了“潜规则”,至少得到了领导与单位的“默许”。涉事单位自查自纠,就可能只会是隔靴搔痒,甚至可能只不过是一种“危机公关”,是敷衍塞责,是在应付媒体与公众,这样就难以真正整改,问题也就难以被真正解决。 针对这一问题,就需要上级监管部门介入,对存在卖汽车票搭售保险现象的汽车站,要能予以相应惩治,增加他们的违规成本。不能让售票员售票环节成了监管盲区,要补牢机制漏洞,售票员在售票时,要能规范操作,还要在汽车站的售票窗口的醒目位置,放置保险销售提示牌,让旅客能够及时看到等等。 不能把卖汽车票搭售保险现象当成一个小问题。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尤其是在春运期间,要保障春运安全,保护每位旅客的合法权益,就需要让公众回家的路上少一些卖汽车票搭售保险这样的“出行套路”。而这样的春运“出行套路”并不少,一些不法分子意图在春运期间浑水摸鱼、趁火打劫,这样的“出行套路”五花八门,比如像不法“黑车”+“黄牛”揽客、恶意抢票软件陷阱等等。 加强对春运“出行套路”的打击力度,保障春运安全,保护好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这化解的是春节期间返乡公众的“出行梗阻”,也是在打通与破解“民生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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