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六场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加强与省级政法各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加快诉讼进程,从严从快惩处涉疫犯罪。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滕鹏楚表示,随着人员流动加大和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形势更加复杂严峻。我省已经出现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如景洪市郦某某拒绝强制隔离治疗,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已被刑事拘留。现实需要人民法院对此类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依法进行及时有效的严厉打击。 此外,全省也出现了不同类型的涉疫犯罪案件,如妨害公务、扰乱社会秩序、销售假冒伪劣的口罩、利用疫情进行诈骗等,对于这些犯罪,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用足用好法律规定,体现从严的刑事政策要求,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服务。 下一步,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加强与省级政法各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加快诉讼进程,从严从快惩处涉疫犯罪。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沈曙昆表示: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和介入涉疫情案件23件25人,其中刑事案件15件16人,治安处罚案件8件9人。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2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5件,批准逮捕2名涉案人员。所有案件均由各级院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承办,并报上级院统一把关。此外,全省检察机关已立办涉医疗废物及废弃口罩、走私、贩卖、非法捕杀野生动物、食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72件。 各地检察机关已先后与法院、公安、司法等单位制发了相关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及时查办了一批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侵害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人身权利和公民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本报记者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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