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化对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呈贡区日前印发了《呈贡区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真金白银”的补贴、补助,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力度。 《办法》适用于注册登记地在呈贡辖区内龙城街道、斗南街道、吴家营街道、乌龙街道、洛龙街道、雨花街道等“呈贡区实际辖区”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 据介绍,在呈贡区实际辖区内的企业和单位招用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且完成《劳动合同》备案和就业登记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企业和单位每人2000元一次性的岗位开发补助。而在呈贡区实际辖区内企业和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也将获得个人工资补助。 在扶持自主创业方面,《办法》明确,高校毕业生在呈贡区实际辖区内实现自主创业的,依法注册登记,规范经营1年以上,享受3年期不超过15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并实行财政贴息。对带动就业的,还将给予最高2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本报记者 罗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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