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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6日 星期三
第A07版:万众一心 战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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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6日 星期三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日常诊疗患者须知


    尊敬的患者、家属及陪同人员: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为了您和他人健康,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来院就诊人员和陪同人员进入医院时务必佩戴口罩,尽可能减少陪同就诊人数。

    二、医院对所有进院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请您按照标识指引,从规定的入出口扫码入出医院。不能扫码者请按要求到工作人员处登记。

    三、医院已全面实行预约挂号(急诊除外),请非急诊患者登录“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电话114、手机APP等预约挂号,按照预约时段提前半小时来院就诊,避免长时间排队等候形成人员聚集。

    四、所有患者均须到门诊或急诊进行诊查后方可收治住院,禁止患者直接到住院部就诊。

    五、看门诊患者凭预约挂号信息进入门诊楼,必须有人陪同的最多1人陪同。

    六、住院患者凭手腕带、陪护人员凭“陪护证”进入住院大楼;新入院患者凭《入院证》进入住院楼,原则上只允许1人陪同办理入院手续。住院病人因病情确需陪护的,固定1人陪护,暂停其他人探视。到住院楼检查、领药、办理医保手续等,凭相关单据进入。患者住院期间除检查、治疗需要外,不要离开病房。

    七、暂时取消方便门诊,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八、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首先到一号门诊楼前“预检分诊点”进行预检分诊。

    发热(37.3℃及以上);

    疫情期间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疫情期间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聚集性发病:指家庭、团队、单位等接触者中有新冠肺炎患者;

    与新冠肺炎病原核酸检测阳性患者有接触史。

    两周内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的。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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