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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8日 星期五
防疫“禁酒令”不能一撤了之

    □ 丁家发

    2月26日,黑龙江巴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紧急通知称,为了防止因饮酒而造成人员聚集、传播疫情的风险,全县所有各大小超市、副食品商店、仓买、食杂店等各类经营场所,严禁销售各种酒类及含酒精饮料,如有违反,一律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不过,在当天稍晚时候,这份防疫“禁酒令”就被撤销,理由是因为“考虑到社会舆论”。(2月27日《成都商报》)

    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进入关键时期,地方政府部门积极采取一些防控措施无可厚非。然而,其中有一部分不切合实际的防疫举措却变了味,不仅给民众生活或工作带来困扰,也在给防疫工作添乱。黑龙江巴彦县“禁酒令”,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这出朝令夕改荒唐闹剧的背后,露出了官僚主义作风的马脚,值得政府部门反思,别一“撤”了之。

    毋庸置疑,聚众喝酒,容易造成新冠肺炎病毒聚集性传播,显然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利,也是当前疫情严峻形势下应该禁止的行为。然而,地方政府部门一刀切出台“禁酒令”,决策者或许认为民众买不到酒,就能禁止聚众喝酒了,无疑是想当然的“拍脑袋”决策,引发社会舆论的质疑在所难免。试想,民众响应防疫工作号召少出门、不聚集,如果“禁酒令”一旦实行,市场上买不到酒类及含酒精饮料,民众呆在家中喝酒的权利也被生生剥夺了。

    而民众在家中喝喝酒解解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对疫情的恐慌情绪。这种严重干扰民众日常生活的“禁酒令”,是不切合实际的乱作为,简直就是在给防疫工作添乱。好在,在“社会舆论”干预下,当地政府部门知错就改及时撤销了“禁酒令”。

    当地出台“禁酒令”防止聚众喝酒的初衷,我们不必怀疑。但有关责任人不做调查,不去了解民意和实际情况,而是坐在办公室里“拍脑袋”出台一刀切的禁令,反映出其典型的官僚主义作风,应当予以严肃问责。

    总而言之,防疫“禁酒令”朝令夕改的闹剧,是一个可以对照检查和反思的反面典型。各地政府部门在出台防控疫情措施或政令时,必须事先严格把好关,科学、合理制定防疫措施,从而避免一刀切或粗暴出台防疫政令而闹出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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