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云南省召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二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减、缓、延”等措施,积极帮助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解决当前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减征对象主要是企业,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减征执行月份要连续连贯,不得延后执行。 政策点击 减 企业少交一半医保费职工医保保障水平不变 针对因企业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交医保费有困难的问题,各地在确保医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可自2020年2月起,对参保企业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最长5个月的减半征收,减征不影响参保人医保待遇享受(包括个人账户划账比例)。也就是说在减征期间,企业少交一半的医保费,但职工的医保保障水平仍然保持不变。 缓 减征后仍有困难企业可申请最长6个月缓缴 对受疫情影响,经减征等帮扶措施后,缴费仍有困难的企业,只需向参保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资产负债表等材料,就可以申请最长6个月的缓缴,缓缴具体期限由实施缓缴的统筹区确定,缓缴时间不得跨过2020年12月31日。在缓缴期间,除不划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外,职工各项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待遇正常享受,缓缴期满后,保费统一补缴,补划个人账户,不收取滞纳金。但如果缓缴期满未补缴的,将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并依法依规处理。 延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期延至6月25日 将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截止期由原来的2月底,延长至2020年6月25日,防止城乡居民因疫情影响,一时没法交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错过缴费期而出现断保。只要6月25日前缴费的城乡居民,都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如何办理 个人缴费可网上办理企业视情形按要求办理 相关企业和个人该如何办理?据介绍,文件出台后,省医疗保障局已及时将文件公开发布到医保、税务等各部门网站上,并迅速将文件发到各州市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参保企业可通过网站进行查询。企业也可以通过12333热线和纳税服务热线电话12366咨询相关政策。 此外,还值得注意的是,对企业医保费的减半征收,会在核定单位缴费基数缴费的时候直接减半,对于2月份已经缴费的企业,会重新核定并做退费处理,企业不需要提交材料;对于减半征收以后仍然有困难、需要缓缴的企业,需要到参保地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医保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和资产负债表,就可以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缓缴。 对于受疫情影响不方便缴费的城乡居民,可通过手机App、网上办理点缴费,在6月25号前完成缴费即可。 如何保障 全省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按减征额度算可支撑16.8个月 据介绍,从目前情况来看,云南省的基金运行情况总体平稳,全省的基金结余和基金的支撑能力不断增强。2019年底全省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达到223.2亿元,可支撑月份达20个月。经初步测算,我省通过实施阶段性减征基本医疗保险费,预计可为企业减负35亿元。按照减征额度来算,可支撑月份能达16.8个月。 以此可见,虽然基金收入因减征政策有所减少,但是总体影响是可控的,基金的运行稳健可持续。“实行阶段性减征缓缴医保费政策,虽然从短期来看,会造成基金收入的减少,但从长期来看,有利于支持我们企业复工复产,减轻企业的负担,同时也激发市场活力,改善企业的效率。”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说。 经统计,目前全省财政共预拨救治资金89.41亿元,正在按审批拨付(医保预拨基金3.86亿元给定点救治医院,已报销救治费用123.363万元),确保了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了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收治。对新患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除医保报销90%以外,属于个人负担的部分,全部由财政全额补助。 本报记者 朱婉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