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3月以来,昆明鲜花盛开,春意盎然。在这样美好的季节,一些小动物们也纷纷活动起来,而有的不幸遇到了困难。还好,昆明市森林公安的民警们出手相救,貉、钳嘴鹳、黑颈鹤、红隼、灰林鸮等动物纷纷被救助,重新开始自由自在的生活。 暖心救助 貉误入氧气场 “这是狐还是小浣熊?”3月12日,宜良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电话称,匡远镇江头村一氧气场内跑进一只疑似浣熊的小动物,想让森林公安民警帮忙救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备齐装备工具,驱车赶往现场,看到有不少市民在围观。市民告诉民警:“这动物害怕人,躲在缝里了!”民警戴上防护手套,用捕捉工具把小动物拉近,才用手小心的把它从窄缝里救出来。 经检查,该动物外形似狐,胖乎乎的,四肢较短,毛长而且蓬松,是一只貉,属于三有野生动物。民警对其检查后,确认生命体征正常,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便于当日将这只貉带到野外放归自然。 钳嘴鹳精神差落路边 3月11日,晋宁区森林公安局接报称:“有市民在上蒜镇观音山路段捡到一只鸟,请求森林公安前往处置。” 民警立刻赶往报警地点,报警人说:“3月11日9时左右,其驾车经过上蒜镇石将军路段时,看见有一只鸟在路边不会飞,为防止该鸟受到伤害,就将它捡到车上,并打电话报警求助。”经民警检查,该鸟体表未见伤痕,生命体征稳定,但精神状态欠佳。为让其得到更好的救助,民警于当日将其移送云南省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中心进行救助。 经中心工作人员鉴别,该鸟为钳嘴鹳,原本生活在东南亚热带地区,属鹳科动物,主要食草、鱼、虾为生。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3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红隼追捕麻雀双双被困 3月8日17时许,在昆明市东风巷55号2栋2单元702室住户家发生一场禽鸟大战:一只红隼追食一只麻雀,最后双双闯到住户家里,被一张强力的粘鼠胶粘住了,最后,在森林公安民警的帮助下,才解脱出来。 盘龙森林公安分局民警介绍,他们赶到住户家时,两只鸟看上去很惊恐、也很疲惫。住户介绍,粘鼠胶的黏性太强,它们被粘住,不停地挣扎,两只鸟都很惊慌,鸟毛落了不少。 经民警现场查看,小鸟属普通的小麻雀,大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麻雀等小鸟是红隼的食物之一。为了不让它们受到二次伤害,民警小心地将它们从粘鼠胶上取下来,并立即与野生动物拯救中心联系,送交云南野生动物拯救中心进行救助。 灰林鸮入社区不幸受伤 3月7日18时许,马街林区分局阳宗海执勤点接到报警称,阳宗海管委会七甸社区太阳沟一村民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猫头鹰。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并将其带回。 经民警初步检查,小家伙外观无明显受伤迹象,民警迅速将其送交昆明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经拯救中心鉴定,该动物为灰林鸮,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无外伤,只是精神状况有些差。 八哥饿了3天未见主人 3月5日,森林公安五华分局民警到辖区内的桃园农贸市场巡查时发现,在一个闲置摊位上方的顶棚上挂着一个鸟笼,里面有一只八哥,但未见鸟的主人。 民警四处了解,经市场管理人员证实,八哥挂在这里大概3天了,不见有人来喂食,也没有人来认领。八哥属国家重点保护的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分局民警在与市场管理员沟通协商后,将八哥移交昆明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进行救助。 保驾护航 寻甸森警专项巡查 确保黑颈鹤安全回家 “今年来越冬的黑颈鹤比去年多了很多!月底了,黑颈鹤要回家了,给它们多吃点,飞回繁殖地。”寻甸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和黑颈鹤管护站的工作人员一边给黑颈鹤补充食物一边说。3月10日,寻甸县森林公安局联合管护局组成巡查组,再次进入寻甸黑颈鹤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域,开展专项巡查,确保黑颈鹤北飞迁徙前的安全。 这次巡护,是今年疫情防控工作以来森林公安局第三次联合黑颈鹤管护局对黑颈鹤保护区进行巡护及宣传活动。这次巡护主要任务是进入保护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犯罪,主要针对清网、清套、清夹、清除毒饵这些工作,为黑颈鹤以及其他候鸟越冬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管护局自成立以来,积极对接寻甸县森林公安加大对保护区的管护力度,来保护区越冬的黑颈鹤逐年增加,2017年来了47只,2018年来了58只,19年年底来了74只。在保护区内,除了黑颈鹤外,还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金雕、白金雕、黑鹳。 楼顶明目张胆捕鸟? 盘龙森警及时出警处理 3月11日16时,盘龙森林公安分局接到市民举报,在穿金路煤机厂宿舍区12栋2单元有住户在楼顶违规捕鸟,请森警前往处理。 接报后,盘龙森林公安民警迅速赶到煤机厂12栋,找到被举报人。被举报人得知民警来意,感到十分意外,“我确实很喜欢养鸟,但并未在楼顶违规捕鸟,只是自己从花鸟市场买来一些鸽子和鸟,养在家中消遣。” 举报人带领民警到其家中,发现该居民养的只是一些普通的小鸟和鸽子。随后,民警来到楼顶仔细查看,并未发现任何捕鸟工具及可疑的捕鸟现象。 相关新闻 石林森林公安救助野生动物17只 日前,石林县森林公安局全警出击,深入辖区网格化区域、花鸟市场、集贸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等地方,严厉查处打击涉林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控制疫情扩散传播,同时积极宣传疫情防范、森林防火、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等相关法律法规。 从防疫抗疫工作开始至今,石林县森林公安共检查花鸟、古玩等重点市场场所15家次、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31次、检查餐饮场所173家、检查农贸市场6次;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6件;查处涉及野生动物林业行政案件11起,救助野生动物17只(其中鹦鹉2只、猕猴3只、猫头鹰1只、画眉3只、灰喉鸦雀7只、黑头奇鹛1只),均已送至昆明市濒危野生动物收容拯救中心救助。本报记者 左学佳 通讯员 张栖绮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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