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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8日 星期三
云南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
境外入滇人员集中隔离14天

    新冠肺炎在境外呈快速蔓延趋势,防范境外输入成为我省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3月17日,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即第13号通告,明令境外入滇人员集中隔离14天,且食宿费用自理。当晚7时30分,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第二十四场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卫生健康委、省外办、昆明市、云南机场集团、昆明海关相关负责人对13号通告进行详细解读,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

    第13号通告内容

    1.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目的地为云南的入滇人员,包括外籍人员、回国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食宿费用自理。集中隔离点配专业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隔离期间提供温馨服务。

    2.由我省入境中转的人员,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转送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无异常症状的,予以放行,并通知目的地指挥部。如需当日临时住宿、次日中转的,实施全程转运管控,统一入住指定宾馆,食宿费用自理。

    3.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按有关规定办理;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确有困难的,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4.全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用工企业和宾馆酒店应切实履行境外入滇人员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上报职责。社区要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发现境外入滇人员有隐瞒境外旅居史或未按要求采取隔离措施的,鼓励广大群众向所在社区或公安机关报告。

    5.所有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入滇人员,均应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凡涉嫌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的,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信用档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通告未涉及的内容按第12号通告执行,第12号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解读

    境外疫情扩散 云南如何严控境外输入风险?

    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组长、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陆林介绍,我省高度重视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已于3月3日发布了《云南省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十条措施》,即指挥部第12号通告,我省是在全国较早发布防范境外输入措施的省份之一,当时仅有三个省有类似要求。对所有中外人员坚持一视同仁、无差别落实防控要求。

    自12号通告发布以来,截至3月16日24时,我省已累计集中隔离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和具有疫情严重国家旅居史的入境入滇人员460人。12号通告的发布对前阶段我省防控境外输入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容忽视的是,目前除中国以外,全球超过500例的国家已经达到了17个。对云南来说,通过第三国非疫情严重国家中转、国内转程、乘坐非航空交通工具抵滇等情况不断出现,防控境外输入面临更复杂、更严峻形势。第13号通告是在12号通告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各项防控措施。

    陆林进一步解读, 根据第13号通告,我省要求对所有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目的地为云南的入滇人员,全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这既包括疫情严重国家,也包括非疫情严重国家;既包括了外籍人员,也包括了回国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既包括从云南直接入境人员,也包括从国内其他地方入境后转乘入滇的人员;既包括通过乘坐飞机入滇人员,也包括通过其他交通工具入滇的所有入境入滇人员。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明确个人自理。同时,在集中隔离点配备专业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提供温馨服务。

    集中留观期间 如何满足外籍人士合理诉求?

    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外事组组长、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马俊介绍,为了让外籍人士第一时间了解云南防控措施,外事办已将第12号、13号通告,以及《云南省致入境及从其他城市入境来滇旅客告知书》等重要举措英文版通过“云南发布”“云南外事”等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昆明、芒市、景洪等属地政府印制宣传彩页在入滇航班和陆地口岸发放。此外,考虑到外籍人士集中留观期间,可能会产生一些焦虑、思乡等情绪,饮食起居可能也不习惯,外事办还将指导集中留观酒店提供周到细致温馨的服务,及时了解外籍人士饮食习惯,提供订制菜单,用他们的“家乡菜”和“妈妈味道”,缓解“舌尖上的思念”,感受“第二故乡的温暖”。

    云南机场集团 主要采取了哪些防控措施?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邹晓岗介绍,云南机场集团通过4方面措施对境外乘机进入中国,再由国内机场中转入滇的旅客实现管控全覆盖。其中,经国内机场中转入滇的旅客需在云南省到达机场进行排查管控,并实行体温检测全覆盖,开展云南健康码填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符合集中隔离观察条件的,立即联系属地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集中观察。根据第13号通告,云南机场集团将对在机场入境和经省外入境乘机入滇的所有无症状旅客,统一交由属地政府转送集中观察。

    对到达旅客,云南机场集团采取关口前移,协调始发机场对入滇旅客进行健康码扫码申报,到达后全覆盖体温监测,并筛查发热人员,为了避免遗漏,对未扫码填报云南健康码的旅客在机场组织纸质版本的健康码填报。

    大量境外人员入昆 昆明采取哪些措施做好安置工作?

    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红斌介绍,据初步统计,3月3日至3月16日,昆明共计进港国际航班142架次,人数为10212人,仅今天(3月17日),预计到昆国际进港航班8架次,大约600余人。为做好入滇人员处置安置工作,截至3月17日0点,昆明市率先在全省设立了8家酒店用于境外疫情防控人员集中留观,第二批安置酒店迅速启动,目前预计可提供6000个房间,并根据实际境外入昆人员的情况动态调整。他表示,昆明已按照云南省第13号通告精神,迅速出台了《关于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以更新更严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严防疫情输入 昆明海关采取了哪些措施?

    昆明海关副关长黄志强介绍,根据疫情发展形势,昆明海关在检疫筛查环节落实“三查”,严格100%查验健康申报、开展体温筛查、实施医学巡查;在检疫排查环节落实“三排”,严格实施流行病学排查、医学排查、实验室检测排查;在检疫处置环节落实“一转运”,对疑似病例一律按照联防联控机制转运地方卫生健康部门妥善处置。

    同时,严格按照《出入境交通工具卫生检疫作业指引》实施航空器登临检疫,特别对搭载有来自口岸重点防控国家和地区旅客的交通工具,严格实施100%登临检疫。

    依法、主动、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能够帮助海关在口岸及时准确地发现有症状、有流行病学史的高风险人员,第一时间进行医学排查、转运救治,从而有效控制疫情的跨境传播。昆明海关提示,出入境人员务必依法准确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所有项目不能漏项、缺项,如有隐瞒或虚假填报,根据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将被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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