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自2017年实施简易注销程序以来,我省共发布简易注销公告企业6.7万余户,准予简易注销登记4.6万户。
我省按照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省市场监管局从明确适用范围、尊重企业自主权,简化登记程序、提高登记效率,明晰各方责任、保护合法权利等三个方面,规范企业简易注销行为,为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市场退出渠道。本报记者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