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昨日,云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高三初三年级开学的通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达到开学要求的,高三年级和初三年级将于3月23日开学;达不到开学要求的,暂缓开学。此外,其他学段、年级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达不到开学要求的暂缓开学 《通知》要求,各州、市、县、区要逐一审核普通高中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校一案”,合理确定各所普通高中开学时间。各州、市要根据本地疫情及学校防控情况,合理确定本州市初中学校开学时间。普通高中、普通初中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达到开学要求的,高三、初三年级学生3月23日可以开学;达不到开学要求的,暂缓开学。对开学后不能到校上课的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各地各校要做好补课计划,并采用适当的在线教育方式,协助高三、初三学生同步参与学习。 其他学段、年级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上好《新冠肺炎及其自我防护》第一课 《通知》提出,做好开学报到工作。将校园防控关口前移,认真做好门岗查验和体温检测工作,对学生携带入校行李进行消毒。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员聚集。高风险人员、中风险人员、学生家长及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同时,《通知》要求上好开学第一课。各地各校要组织师生,于开学第一天上午,上好《新冠肺炎及其自我防护》第一课;下午组织一次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学校要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口罩 根据《通知》,学校要建立以家长、学校、疾控(卫生院)、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的校园防控网络。要明确告知家长如实报告学生健康、旅居情况和健康风险等级判定的责任义务。要划定应急处置隔离区域,指定疫情报告人,与疾控、乡镇卫生院24小时畅通联系。要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口罩。 要早发现。学生要自己报告,班主任、任课教师、宿管员等要注意发现有发热和干咳、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学生。 要早隔离。班主任、任课教师、宿管员等要迅速将有呼吸道症状的学生送往隔离区,由专人看护。学生和看护人要立即戴好口罩。 要早报告。班主任、任课教师、宿管员等要及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第一时间报告疾控部门或卫生院,及时通知监护人,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此外,要做好后续工作。学校要配合卫健、疾控部门和监护人做好早诊断、早治疗有关工作。按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本报记者 李思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