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 2020年,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不低于10871.40元/年。
据了解, 有关通知明确,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按照不低于发放年度的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确定。此前高于此标准的地区按照就高标准执行;有条件的地区视财力状况,可进一步提高优待金标准。
年初,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发布数据2019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238.00元。据此计算,2020年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为不低于10871.40元/年。
首席记者 宋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