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玉龙县公安局石鼓派出所抓获利用网络聊天工具冒充女性实施骗财的41岁四川内江籍男子郑某。经查,2016年年底以来,郑某冒充女性,用“刘某雨”的网络名,通过手机网络聊天工具长期以做聊天对象女朋友为诱饵,对多名聊天对象实施诈骗财物的犯罪行为。 2020年4月15日下午,以网名“刘某雨”出现在网络社交平台实施诈骗的郑某,因对实施诈骗的“男朋友”动了“真情”,在自责、内疚,无法面对自己和“男朋友”等想法驱使下,来到长江第一湾欲轻生。然而面对冰凉的江水,原本“生无可恋”的郑某顷刻间失去了勇气,在“良心”的驱使下,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投案。 当日17时许,玉龙县公安局石鼓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令后,将郑某控制。经查,2016年年底以来,郑某通过某手机App“附近的人”功能搜索后,主动添加一些男性为好友,后其以女性化的聊天方式博取对方信任,并进一步将这种信任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待时机成熟后,郑某便以聊天对象“女朋友”的身份向对方讨要钱财供自己日常消费和挥霍。期间,为避免自己的真实身份被识破,郑某与聊天对象拒绝视频聊天,除用女性化的声音与聊天对象发送语音外,还采取冒用她人图片的方式博取“男朋友”的信任。郑某交代,其通过聊天软件“附近的人”功能发展并建立“男朋友”关系的对象不止一个。 至案发前,在其以“男女朋友”关系实施诈骗的对象中,诈骗对象被诈骗的金额从数百元到十余万元不等。其中,诈骗金额最多的一名“男朋友”已先后被其骗走12万元。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上述被诈骗的对象均对“女友刘某雨”身份深信不疑。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向其中一名受害人核实情况过程中,他还不愿相信自己网络上认识的女友“刘某雨”,竟然是一名身高170厘米,满脸络腮胡,开始谢顶的41岁中年男子。本报记者 木晓雯 通讯员 叶丽权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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