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12时50分,晋宁区森林公安局接市民电话报称:“在昆阳街道办事处瓦窑村超限运输检查站旁有一只小猫头鹰进入市民家里了,并且站在市民家的电视机上不走了,市民看电视就看到小猫头鹰,就像在看现实版的《动物世界》,希望森林公安前往救助。” 接报后,晋宁区森林公安局值班民警赶往报警地点。报警人李先生说,4月17日上午,有一只小猫头鹰飞入他家并站在电视机上,其数次对该鹰进行驱赶,但该鹰一直不愿飞走,为防止该鹰被家中所饲养的其他动物伤害,李先生遂打电话报警求助。 经民警进行科普比对,该鹰为灰林鸮,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检查,灰林鸮体表无外伤,但精神状态不佳,不具备野外放生条件。为让其得到更好的救助,民警于当日将其移送昆明市濒危野生动植物收容拯救中心进行救助。本报记者 左学佳 通讯员 夏乔禄 张栖绮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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