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惠及群众、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的民生工程,也是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的重要环节。 省政协委员赵涤群在《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提案》中建议,一是在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制定配套法律法规。从改造主体、改造模式、资金来源、后期管理等方面加以规范;省级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规范和投资定额标准,为改造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建立健全居民合理分担、单位投资、市场运作、财政奖补等多渠道可持续资金筹措机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鼓励多方筹资,共同参与,积极探索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入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三是做好分析调研,摸清老旧小区底数,了解实际情况和居民需求,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改造工作,量身制定并优化改造方案。四是老旧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要积极推动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鼓励和指导引入物业管理或建立自治管理,保障老旧小区改造期间和改造完成后的效果,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本报记者 胡梅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