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检察院就“昆明一超市员工抓小偷致其轻微伤,反被索赔6.6万元,且被控非法拘禁”回应社会关切 “昆明一超市员工抓小偷致其轻微伤,反被索赔6.6万元,且被控非法拘禁”,最近有媒体以此为题对发生在昆明的这起案件进行了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同时也在网上发酵被网友热议。为回应社会关切,7月12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情况做了通报。 打人后删除监控视频 通报称,2020年3月29日12时44分,昆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乐尔乐”超市抓到小偷关在房间里殴打。民警接指令后到场处置,对自称是超市工作人员的苏某及其他在场人员进行询问,苏某等人称无人报警、也无打人情况。 随后,民警进入超市监控室查看,发现疑似被殴打的张某尊,其面部有血迹、手臂有挫伤。现场处警后,民警即将双方当事人带回辖区派出所调查。 经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侦查查明:3月29日,“乐尔乐”超市员工苏某发现张某尊疑似在该超市盗窃,苏某便与其他员工将张某尊扣留在超市监控室一个多小时。 在调查中,公安机关发现“乐尔乐”超市监控视频已被格式化删除,经公安机关恢复数据后的监控视频显示,苏某、吴某天、叶某斌等人对张某尊进行殴打,致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此外,苏某等人让张某尊手持“我是小偷”字样的纸张进行拍照,并以赔偿被盗损失为由,强迫张某尊通过微信支付将其账户内全部780元转入超市收银账户。 非法拘禁案还在审查 4月4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苏某等4人刑事拘留,4月15日,以苏某等4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向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经盘龙区检察院审查,4月17日,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苏某批准逮捕,对其余3人不批准逮捕。4月22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以犯罪嫌疑人苏某等3人涉嫌非法拘禁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张某尊被非法拘禁案移送审查起诉后,苏某的辩护律师向盘龙区检察院提交了4月29日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的“谅解书”“和解协议”及6.6万元转账凭证。5月22日,检察院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6月22日,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7月2日,经盘龙区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对苏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期间,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依法对“乐尔乐”超市被盗窃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尊、郎某国已被刑事拘留。 通报最后称,目前,盘龙区检察院正依法对苏某等3人非法拘禁案进行审查,案件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本报记者 夏体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