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赵某玩手机时,新添加了一个微信朋友许某。在聊天中,许某谎称自己是云南省水利厅资产管理处的副处长,可以帮助赵某安排负责水利项目监理职位。两人见面后,赵某被许某骗了4700元现金和763元花销。发现被骗后,赵某驾车将许某带到派出所报警。7月15日,安宁市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招摇撞骗案。 赵某在安宁某小区家里玩手机时,通过手机游戏微信认识并添加了许某,两人成为微信好友。聊天中,许某自称是云南省水利厅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可以为赵某提供相应的工作岗位。今年4月4日,许某约赵某在广福路爱情海购物中心见面。两人见面后一起聊了一会,许某说:“你(赵某)需要花8700元提升一下自己的学历,这件事我会想办法搞定的,这样一来,就能面试云南省水利厅水利项目监理职位。” 听了许某的建议,赵某满口答应。两人分开后,许某回到家里在网站上下载了人员聘用合同,并在聘用合同上盖上云南省水利厅资产管理处的公章(该印章是许某私刻的)。 4月16日,双方约好在马街附近见面后,许某拿出伪造的聘用合同,让赵某签字。签完聘用合同后,许某叫赵某出钱。当时,赵某称没有带那么多钱。 第二天,赵某按照许某的要求,通过微信转账4700元给许某,这笔费用是提升学历的费用。那段时间餐费、打车等费用,都由赵某承担,一共花销了763元。 后来两人在安宁再次见面时,赵某发现许某身份有冒充嫌疑,发现自己被骗。再后来,赵某约上两个朋友开车接到许某后从昆明到安宁。到了安宁,许某直接把车开到派出所里,并向派出所民警报案,民警随即将许某抓获。 原来,许某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没上班后,手里资金很紧张,就想到冒充官员行骗。他曾经做过水利工程,就冒充省水利厅的一个副处长行骗。 公诉机关建议:应当以招摇撞骗罪对许某进行定罪量刑,判处有期徒刑1年以下,并适用缓刑。 法庭上,许某针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意见,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案件将择日宣判。本报记者 柏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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