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全省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去年,全省共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74起、行政案件277起,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2453份,罚款2.13亿元,有力打击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空气质量 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1%,位居全国第三。受东南亚国家焚烧生物质产生的颗粒物影响,与2018年相比,全省出现轻度以上污染天数增加50天。 水环境 全省154条主要河流(河段)的265个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的占84.5%,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劣于Ⅴ类比例为2.3%,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九大高原湖泊中,泸沽湖、抚仙湖水质为优,符合Ⅰ类标准;洱海、阳宗海水质良好,符合Ⅲ类标准;滇池草海、程海(不含氟化物、pH指标)水质轻度污染,符合Ⅳ类标准;滇池外海、杞麓护、异龙湖水质为中度污染,符合Ⅴ类标准;星云湖水质为重度污染,劣于Ⅴ类标准。 “回头看” 去年,我省扎实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指出问题的整改。目前,“回头看”指出的58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43个,正在整改15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指出的13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11个,正在整改2个。此外,还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移交的7个生态环境问题和洱海生态环境问题责任追究案件,涉及到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共问责单位43个,责任人167人。 补偿机制 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方面,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相关转移支付资金12.86亿元,建立省内长江流域跨区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省对下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79.86亿元,健全纵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本报记者 孙琴霞 宋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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