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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5日 星期六
1.9万元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兑现欺诈骗保举报奖励

    8月14日,记者从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该局近日按规定兑现欺诈骗保奖励资金1.9万元给举报人王某某,感谢其对我省打击定点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行为所作出的有益贡献。

    举报人王某某举报某医疗机构存在使用无资质医务人员,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行为,省医保局依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实地稽查发现该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属实,作出拒付违规费用189.98万元,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处罚决定。同时根据《云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向王某某兑现欺诈骗保举报奖励1.9万元。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省医保局组建以来,严格履行基金管理唯一主体的责任,铁腕治乱、重拳出击,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基金安全。2019年,全省处理违规医药机构9479家,解除服务协议104家,追回医保基金3.74亿元,兑现举报奖励6.46万元,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20件。全省医保系统打击欺诈骗保态度坚决,行动有力,成效显著。

    奖励条件:

    1.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或因举报避免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2.举报人提供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掌握;

    3.举报人选择愿意得到举报奖励;

    4.举报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举报奖励标准根据举报案件的涉案金额及案件性质等因素综合评定奖励金额。每起案件奖励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本报记者 赵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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