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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8日 星期五
最严“限塑令”:替代政策要跟上

    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从日常生活的角度说,“最强限塑令”要想落到实处,既要保障令出必行,更要在替代政策上下足功夫。“禁用”是容易的,难就难在,怎样做到在禁用的同时,尽可能减小对消费习惯的影响。

    26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对外发布了《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昆明市建成区以及昆明市、西双版纳州、大理州、丽江市景区景点内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省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这是一次全国总行动,源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因为其中提到在重点城市和重点区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而被网友称之为“史上最严限塑令”。对于正致力于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中国最美丽省份的云南来说,加强治理“白色污染”的意义尤其显得重要。

    按照实施方案,2020年,率先在昆明市等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有序扩大禁限范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到2025年,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治理塑料污染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急功冒进,分步、分阶段进行,是相对科学和稳妥的治理思路。

    限塑有多难,相信大家都清楚。早在2008年,我国就实行了“限塑令”,规定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其制度诉求是,通过价格机制来影响和调节公众的消费习惯,进而达到塑料袋减量化效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自2008年开始实施“限塑令”以来,塑料袋使用量年均增速已由2008年前超过20%下降为3%以内。

    数据有喜有忧。增速放缓说明“限塑令”有效果,但需要看到,放缓的也仅仅是“增速”,并非塑料袋的使用量。简言之,“限塑令”有效果,但效果远远没有达到预期。

    从12年前的“有偿使用”,到今天的“禁止使用”,制度的强化,凸显出治理白色污染的迫切性。一方面,已经实施多年的“限塑令”呈现边际效应递减的趋势,在大型商场、超市,固然还在实行收费,但消费者早已“免疫”,减塑效果已经极其有限,更不要说在农贸市场、小摊小贩,免费依然是常态。另一方面,新情况来势凶猛,快递、外卖行业的全面崛起,也制造了大量的白色垃圾。

    从日常生活的角度说,“最强限塑令”要想落到实处,既要保障令出必行,更要在替代政策上下足功夫。“禁用”是容易的,难就难在,怎样做到在禁用的同时,尽可能减小对消费习惯的影响。比如,商场、超市的环保布袋是否供应充足、价格是否合理;如何督促快递、外卖使用环保餐具和包装。总而言之,好的消费习惯,建立在配套机制健全的基础上。(相关新闻见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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