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班,普洱市思茅区一男子李某喝了几杯小酒,心怀侥幸开车回家,不料撞车了,对方“狮子大开口”。因为自己酒驾,不敢报警,只能选择赔钱私了。后来,李某越想越气不过,还是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8月29日19时许,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刑侦大队接到李某的报警电话,随后,刑侦大队立即展开工作,并于当日20时许,在城区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强抓获。凌晨1时许,警方又在某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将驱车逃往景洪市的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和黄某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李某某、黄某某3人均居住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8月15日,3人商量到思茅寻找酒驾司机“下手”。次日凌晨1时许,李某某发现饮酒后驾车的李某,随即驱车跟随,并在人民东路冲向李某驾驶的汽车,与之发生擦碰。这些过程都被监控拍下。 “交通事故”发生后,3人对李某说因为他酒驾,应该负全责,并向李某索赔误工费、车损费和诚信费共计1.5万元,否则就要报警处理。心虚的李某无奈之下支付了这笔赔偿金,赔钱了事。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自2020年8月起,3人先后在普洱、景洪、勐海等地实施敲诈勒索5起,敲诈酒驾人员5人,涉案金额达6.5万余元。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报记者 马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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