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冲市发生一起3名少女同骑一共享电动自行车肇事的事件,所幸仅造成其中一人轻微受伤。然而出事后不久,3人非但没吸取教训,还为吸引眼球4人同骑摆拍。9月8日,腾冲警方依法查处了这起交通违法行为,在通知4名未成年人监护人到场后,分别对当事的4名少女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安全教育。 据介绍,杨某甲、杨某乙和杨某丙同为年仅十四五岁的在校中学生。9月初,同为好友的杨某甲等3人外出游玩,杨某甲驾驶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载着杨某乙和杨某丙等二人在腾冲市腾越镇某路段上路行驶。当途经妇幼保健院旁十字路口时,严重超载的“司机”杨某甲左转时加速,企图超过前面同样左转的越野车,结果与对向正常直行的一辆小型汽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所幸仅仅造成杨某丙轻微受伤。 经调查,杨某甲严重超载、违法超车是引发该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因杨某甲系未成年人,且该事故未造成较大损失,交警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事故损失将由其全部承担。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然而这次事故并没有让3名学生吸取教训。近日,一张“网红”图片在多个社交软件中广泛流传,其内容为4名未成年人共同乘坐一辆某品牌共享电动自行车,在某路段摆拍炫耀,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腾冲警方高度关注该信息,迅速对人员身份进行核查,并于9月8日及时查获该4名未成年人。经核实,该4名“网红”中有3人正是此前超载肇事的甲、乙、丙和她们的另一名同学杨某丁(女,14岁,在校学生)。 根据法律规定,民警通知监护人到场后,对4人进行严肃批评,依法对杨某甲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通过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对4人开展警示教育,要求4人写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书,并责令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 本报记者 崔敏 通讯员 杨朝能 黄伟 任明星 李翔 李红幸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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