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发布了《滇池保护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听证会的公告,决定于9月29日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规划》定位为管理性规划,旨在强化滇池流域管理手段措施,补充协同《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共同对滇池流域进行管理,重点强化流域空间管控、污染负荷控制和生态建设要求。 保护治理形势 湖体蓝藻水华风险依然较高 《规划》指出,近年来昆明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滇池保护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思路、综合施策,全力推进滇池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在遏制增量污染的同时,全力消减存量污染,使滇池水质实现了突破式改善。 但是,目前,滇池水质达标压力较大,湖体蓝藻水华风险依然较高;滇池环境约束条件复杂,治理难度大;流域资源环境约束趋紧,产业布局亟待优化调整;雨季面源未得到有效管控,控源截污治污体系尚需完善;保护治理系统性不强,已有工程设施未充分发挥效能;牛栏江补水水质波动大,雨季水质相对较差;流域环境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 范围及期限 范围 《规划》拟规定本次规划范围为整个滇池流域,涉及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晋宁、嵩明7个县(区),流域面积2920平方千米。 期限 与昆明市国土空间规划期限保持一致,按照《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确定规划期为2018-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规划目标 还“母亲湖”水清湖美 《规划》拟着力解决滇池流域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滇池水污染防治,加大滇池流域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结合昆明市城市发展定位,强化滇池作为高原生态湖泊、国际候鸟栖息地、调节区域气候的生态地位,打造中国西部“高原明珠”,还昆明市一个水清湖美的“母亲湖”,为昆明市建设“世界春城花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健康之城”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本底。 生态目标 近期—— 到2025年,滇池湖体富营养水平明显降低;流域森林覆盖率达41%;滇池生态岸线率达90%;湖滨湿地面积达6万亩以上。 中期—— 到2030年,高等水生植物得到良性恢复,喜清水种类面积增加;草海初步实现藻型湖泊向草型湖泊转变。 远期—— 到2035年,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保护,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功能显著增强;全面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景象,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水质目标 近期—— 到2025年,滇池草海和外海水质稳定达到IV类及以上。 中期—— 到2030年,滇池草海和外海水质稳定达到IV类及以上,并逐步向III类水质过渡。 远期—— 到2035年,滇池草海和外海水质均力争达到III类。 管控规划 拟分4个区域进行全流域精细化管控 《规划》拟将滇池流域划分为滇池恢复与保护区、生产保护保障区、生态缓冲保留区、城乡协调发展区进行全流域精细化管控,4个子区分别与国土空间规划中“三区三线”相衔接。 滇池恢复与保护区 严禁从事经营性养殖活动 滇池恢复与保护区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生态空间内的自然保护地中滇池核心保护区保持一致。总面积约323.8平方千米,占滇池流域总面积的11.09%。 管控要求为原则上禁止在该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水力设施无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禁止在滇池内从事经营性养殖活动,为保持滇池水体质量和生态平衡,可以适当放养对水体质量、水生植物无损害的水生动物,禁止投入饵料喂养。同时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及经滇池管理局同意后,可以开展符合区、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且不对水体造成污染、不降低规定的水质标准、不破坏环境风貌的重点项目(如水上旅游、码头、交通等)。 生产保护保障区 为永久基本农田控制范围 生产保护保障区为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范围。总面积约368.84平方千米,占滇池流域总面积的12.63%。 生产保护保障区为永久基本农田控制范围,应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底线,科学评估土壤质量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药化肥施用和实施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从源头降低农业化学品的投入,从过程做好清洁生产,从末端实现农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积极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同时,禁止向耕地及农田沟渠排放有毒有害工业、生活废水和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禁止占用耕地倾倒、堆放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废料及废渣等废弃物。 生态缓冲保留区 占滇池流域总面积28.89% 生态缓冲保留区为生态保护红线及其他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区域和生态敏感区、具有潜在生态价值的区域、河湖水系及其两侧50-100米生态防护带等区域;总面积约843.51平方千米,占滇池流域总面积的28.89%。 生态缓冲保留区内除满足国家特殊战略需要的有关活动外,原则上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城乡协调发展区 防控农业面源污染 城乡协调发展区为农业空间(不含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城镇空间。主要包括一般农田等农业生产用地、村庄等农村生活用地及城镇开发边界内等范围,总面积约1383.85平方千米,占滇池流域总面积的47.39%,其中城乡协调发展区中建设区795.24平方千米,占滇池流域总面积的27.23%;非建设区面积为588.61平方千米,占滇池流域总面积的20.16% 针对现有的要逐步搬迁,并进行相应的土壤修复;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严格实施畜禽养殖限养区规定。以农用地多功能利用促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土地整理,促进农地规模化、标准化建设。严格建设用地管控,优化整合农村居民点,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和农村宅基地减量。城镇空间着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单位国土面积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要控制工矿建设空间和各类开发区用地比例,促进产城融合和低效建设用地的再开发。对旧城更新等优化开发区域的城镇空间,要进一步控制开发强度,着力促进存量空间的优化调整。 保护规划工程 拟实施2个滇池保护工程 《规划》采用全流域综合治理的方式,结合流域污染现状分析结果,依据污染物产生、排放、迁移和转化的规律,结合整个流域的生态空间布局及水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的布局,综合考虑流域城镇污染状况、农村污染状况、农业面源污染状况及水土流失污染状况,构建高效的全过程控制的保护体系(源头削减一过程拦截一末端处理+生态修复),全面提高流域水环境质量。 根据《规划》,昆明市拟实施生态补水工程和节水工程。其中,生态补水工程指出,随着滇池草海和外海水质不断改善,牛栏江和金沙江调水对滇池水体的稀释作用将逐步减弱,因此,外来滇池调水将从改善入滇河流水质和优化滇池局部湖区水动力条件等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未来滇池入滇河流将统一纳入水质考核目标,但目前仍存在大量V类或劣V类水体,如新运粮河、老运粮河、金汁河、海河和采莲河等河流,同时这些水质较差河流入滇口也是水华暴发高风险区。通过优化完善牛栏江和金沙江调水补水路径,提高水质较差河流水环境承载能力,改善入滇水质状况,同时改善入滇口水动力条件,降低河流入滇口水华暴发风险。 节水工程则根据滇池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在“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合理配置生产用水,基本保证生态用水”的水资源供给原则下,按照水资源承载力和水环境容量要求,加快推进节水社会建设,提高流域水资源利用效率,有效减少流域污水排放,减轻滇池水环境压力。 大力推进农田高效节水减排。根据不同的种植作物选择适宜的高效节水减排灌溉措施,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发展抗早保洁技术,推动节水早作高效农业开发。环滇区域以生态农业、都市观光农业为主,该区域主要发展微灌、滴灌、渗灌、精确灌溉技术,加强雨水集蓄利用,减少引水、蓄水利用量。 工业节水应调整产业结构和技术升级改造,限制高耗水型工业项目建设;综合防治水污染,加快滇池流域水污染治理,做好污水处理回用,提高用水效率。执行国家节水强制性标准,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对现有企业达不到取水指标要求的落后产能,加大淘汰力度。 生活节水由城市逐步向城镇推进,实施村镇集中供水,实现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实施定额管理,以价格杠杆强化计划用水,通过阶梯式水价,提高节水意识。农村生活重点推广生活节水器具。 实施多水源联合配置,形成“本地水-外调水-非常规水”的多水源联合供水,提高再生水的生产配置能力,加强雨水资源的生活配置能力。 链接 滇池保护历程 滇池污染问题凸显于“七五”末期,污染治理始于“八五”初期,治理措施从单一的工程措施向工程、生态、管理、宣传相结合的综合治污措施转变,投资力度不断加大,于“十二五”形成以“六大工程”为主综合治理系统。 滇池经过了30余年的治理,经历了由单纯治理至系统治理的过程,前后投资574.7亿元(含城市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质逐渐好转,流域水环境、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状况显著改善,水质基本稳定在IV-V类之间。 “七五”期间 颁布实施了《滇池保护条例》,开工建设昆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印发了《滇池综合整治大纲》。 “八五”期间 重点对工业污染进行治理,1994年开展了昆明市排水管网建设工程。 “九五”期间 先后建成了4座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设计处理能力达到36.5万吨/天。 “十五”期间 开展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内源污染防治及生态建设与恢复工程,滇池流域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8.5万吨/天。 “十一五”期间 提出滇池治理的“环湖截污及交通、农业农村面源治理、生态修复与建设、入湖河道整治、生态清淤等内源污染治理、外流域引水及节水”六大工程,滇池流域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13.5万吨/天。 “十二五”期间 在“十一五”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六大工程”进行了提升和完善,滇池截污治污系统,处理规模达到160.5万吨/天。 “十三五”期间 延续“六大工程”,构建“区域统筹、巩固完善、提质增效、创新机制”的滇池治理思路,提出《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 这样参与 报名截止时间为17日 凡在昆明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或旁听人,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截止时间为9月17日。 本报记者 罗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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