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中央文明办发布了《关于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参评城市(区)的公示通知》,我省11个提名城市(区)获得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参评资格。 通知指出,8月以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委申报推荐,经中央纪委办公厅、中央政法委、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严格审核,报中央文明委审定批准,263个提名城市(区)获得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参评资格,并按照评选办法和程序,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263个参评城市(区)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云南省参评的11个城市(区) 省会:昆明市 地级:丽江市、普洱市、曲靖市 县级:澄江市、楚雄市、景洪市、蒙自市、石林彝族自治县、绥江县、香格里拉市 本报记者 罗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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