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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8日 星期三
新闻漫评
小心养老钱“打水漂”


陶小莫 作

    “每月10日支付收益2%,即2000元,每月10日支付借款分红4%,即4000元。”“若延迟支付利息及分红,每延迟一日,应当以所借款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本金及收益清偿完毕为止。”听闻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2017年9月,85岁的陈先生与前来推销理财产品的某公司业务员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由公司向陈先生借款10万元,进行不良资产包收购业务,陈先生获得收益及分红。陈先生想,投资10万元太少了,于是又于当月追加了5万元,可在连续两个月收到高额分红后,业务员就再也联系不上了……近年来,涉及老年人“投资理财”纠纷的案件时有发生。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部分典型案例,提醒老年人谨慎投资理财,减少相关纠纷发生。

    (据11月17日《北京青年报》)

    点评:落入“陷阱”之前,必然是经受不住“馅饼”的诱惑。不要贪图小利,不轻易接受“理财方”送米送油等小恩小惠,理性理财,树立风险意识,捂紧自己的钱包,养老钱自然不会“打水漂”。——杨柳一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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