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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9日 星期四
昆明市房地产开发与经纪协会提醒:警惕“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经营模式
租房避免一次性支付大额房租

    近日,昆明市房地产开发与经纪协会发布《昆明市住房租赁市场倡议及风险提示》。《提示》称,近期昆明市住房租赁市场中部分企业因“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出现经营问题,对房东、租客的切身利益和住房租赁行业规范发展产生较大影响。为防范市场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向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提出以下倡议,并请住房租赁当事人在租赁活动中注意以下事项:

    在昆明市从事住房租赁的广大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网络平台,不以“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方式经营,不以口头承诺等方式误导群众签订租赁合同,切实维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房东、租客在委托经营或租房过程中,应多方了解周边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价格,住房租赁企业租房价格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或出租价格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提高警惕。租客租房时,应选择按月或按季度等较短租金支付周期,避免一次性支付大额房租,警惕租赁企业采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经营模式带来的风险。租客支付房租和押金时,应向合同约定的公司专户支付款项,避免支付给个人,并妥善保留支付凭证。

    租客租房时,要谨慎选择“租金贷”“消费贷”等,警惕个别企业采用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使用住房租金消费贷款,避免因合同纠纷影响个人征信。签订租房合同时,应使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预防和减少住房租赁过程中出现的风险。

    发现住房租赁企业“跑路”或租客遭遇暴力驱赶的,应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警。     据都市条形码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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