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骗保,将自家的汽车玻璃砸坏,获得赔付后立即将赔付款挥霍一空。近日,呈贡法院审理了这起骗保案件,被告人段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2018年9月2日,段某通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妻子艾某的车辆购买了平安个人随车物品损失保险。2019年3月30日晚上,段某将妻子的车开到盘龙区颐惠园小区路边,将汽车玻璃窗砸烂。第二天,段某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及向辖区派出所报警,谎称车内价值2.4万元的4部苹果手机被盗。9月5日,保险公司向艾某转账赔付了2万元。拿到2万元赔付后,段某将这2万元挥霍了。 不久后,保险公司发现段某有骗保嫌疑,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骗局被揭穿后,段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了砸汽车玻璃骗保的事实。同时,段某将2万元退还给保险公司,并取得了保险公司的谅解。 呈贡法院审理认为,段某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段某属于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段某退赔所骗保险金,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于是,呈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段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本报记者 柏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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