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评论员 张京徽 上个月,一名男子“戴着头盔看房”的短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字幕显示,为保护个人信息,只能戴着头盔去看房。短短几天时间多地出手了:天津、南京、杭州纷纷出台政策,禁止非法采集人脸信息、禁止强制进行人脸识别。(12月3日红星新闻) 个人信息泄露防不胜防,早已成为社会痼疾,“戴头盔看房”的视频触到了购房者和广大网友的痛点。在此必须要为天津、南京和杭州这三个城市点赞,他们的迅速反应,有力地保护了当地消费者的权益,尤其是天津。12月1日,《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表决通过,并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市场信用信息提供单位采集自然人信息的,应当经本人同意并约定用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10月被提请审议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资料显示,除杭州市修订草案外,安徽省、兰州市、北京市等地的《物业管理条例》,也就业主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了明文规定。但这些条例中没有明确提到指纹、人脸数据等生物信息,也没有涉及强制收集问题。如果修订草案通过,《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将成为国内首部对小区人脸识别作出规范的正式立法。 也就是说,很多地方其实已经有了相关的条例,但并未涉及指纹和人脸识别等领域。其中原因很好理解:手机上的指纹解锁就是这几年的事情,人脸识别大范围应用的时间更短,这项技术是在这两年才成熟起来。很显然,在一日千里的科技进步面前,相关法规有些跟不上时代的发展了。 站在科技的层面,呼吁加快相关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已成为有关部门必须要去重视的声音。 而站在保护隐私的层面,天津出台的这个社会信用条例,其意义就更重大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收到各种五花八门的推销短信和电话,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为网络诈骗提供了土壤,且越来越精准。而导致这种信息“共享”情况发生的原因,往往只是因为我们某天在某个公司的调查表上留下了个人资料。比如我的一位朋友在银行存的定期到期的前一天,精准地收到了各种理财产品的推销电话,让他颇有种个人资产在大庭广众之下“裸奔”的感觉。 这是个共享经济盛行的时代,充电宝可以共享、自行车可以共享……但个人信息除非自愿,绝对不能共享。戴着头盔去看房,或许能保护我们的脸,但更多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却没法戴上现实的头盔,正在网络上处于“裸奔”的状态。希望天津出台的这个条例,能够让天津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力度领跑全国,也希望有越来越多的地方,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出台专门的法规和条例,这样才会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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