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准备200万元现金送来,否则会有牢狱之灾!”“如果不给我1000万元,我就把举报材料交给纪委!”为了索要被拖欠的工资,云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崔某,以掌握了老板黄某行贿受贿证据为由,写信敲诈勒索。没有想到的是,崔某敲诈不成反而把自己送进了监狱。最近,盘龙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 学电视剧发恐吓信 崔某系云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因公司效益不好,老板黄某拖欠了崔某工资14000多元。看着黄某经常出入高档娱乐场所,还听闻其多次向有关部门领导行贿。多次讨要工资无果,崔某产生了报复心理。看到电视剧中发恐吓信的镜头,崔某突发奇想,也想写匿名信恐吓黄某,以拿到工资。 今年3月19日,崔某向黄某寄了两封举报信和一张纸条,信的内容为举报黄某向玉溪公安人员杨某行贿和黄某在建官渡区某学校中使用的材料不符合标准,崔某还署了王某和孙某的名字,这两人都系东骏置业的员工。纸条内容是让黄某于3月22日晚准备200万元现金放到方旺24号地块门口,否则就举报他。 经查明,2018年底,崔某也曾向玉溪市公安局杨某写过一封信,内容为其知道杨某收受老板黄某贿赂及黄某帮杨某装修别墅的事,索要1000万元,否则就向纪委举报。 搜索“1000万元人民币体积” 黄某根据信的署名找王某和孙某了解情况,两人表示对此一无所知。根据安保人员的回忆,老板黄某断定此事是别人有意所为。于是,黄某在3月23日报警。 崔某自称掌握了黄某与杨某在玉溪市民警培训学校二期建设项目招标中的违法行为,做着发财梦,期间还用手机多次搜索“1000万元人民币大概多大体积,100元的。” 11月4日,盘龙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崔某敲诈勒索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所提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符合法律规定和查明事实,法院均予以确认。因崔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 11月20日,盘龙法院作出判决,崔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 本报记者 夏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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