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娟 对老人来说,除了物质上、生活上的照料之外,老人最在意的,其实还是精神上的慰藉。或者说,尽孝不仅仅是你给什么,而是老人真正需要什么。 上海的孙奶奶今年91岁,有3个儿子和1个女儿。多年前老伴去世后,她便独自居住。2015年,老人在家不慎摔倒受伤,随后被子女送到医院救治,出院后她就被子女送进了养老院。几个月后,孙奶奶的身体完全康复,她向子女们提出回家居住,没想到却遭到了子女们的坚决反对。5年来,孙奶奶越来越苦闷,她感觉子女是为了自己的自由,而剥夺了她的自由。子女却认为,养老院更能保证母亲安全。(《潇湘晨报》12月28日)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孙奶奶的遭遇让人感同身受。事实上,孙奶奶虽然已经91岁高龄,但身体硬朗,能独自洗漱、吃饭和整理衣物,具备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她想回家住,但根据子女跟养老院签过的协议,没有他们的同意,养老院无法让孙奶奶出去,所以这个愿望似乎难以实现。 子女不让老人回家,倒未必是不愿尽孝,更不能说是遗弃老人。从报道中看,其实老人的几个子女也尽到了赡养老人的义务。比如,每周都到养老院来看望老人,送水果送药。老人有洁癖,子女会把脏衣服带回家洗。知道老人肠胃不好,会带来养胃的食品……从通常意义上说,这些子女做得不错,至少不比大多数子女做得差。 但问题是,仅仅这些就够了吗?其实对老人来说,除了物质上、生活上的照料之外,老人最在意的,其实还是精神上的慰藉。或者说,尽孝不仅仅是你给什么,而是老人真正需要什么。老人一次次哭诉“我要回家”,而四个子女坚守一个共同的底线,“决不能让老人回家住”,虽然其中有一些我们能够理解的原因,比如子女也都各自有工作、家庭,有自己的子女需要照顾,比如住在养老院更有利于照顾老人,但从情感需求的角度,还是有些简单粗暴。 小时候,我们最反感的就是,父母以“都是为你好”的名义要我们做并不喜欢的事情。长大后,我们却同样以“都是为你好”的名义对待父母,说到底,都是一种自我中心主义,“为你好”的背后,还是更多地从自我出发,没有考虑对方的实际需求。老人在自己的家里住了50多年,有自己熟悉的环境,有已故先生的照片,有无数的回忆,这些不能被漠视。 住养老院是未来养老的一种主流模式。但具体到个体,有些老人确实不适应住养老院,甚至有一种本能排斥。作为子女,应该给老人一定的心理过渡期,比如多带老人出去走走,定期带老人回家看看。这当然需要付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这难道不是为人子女者的本份吗?毕竟我们都不想在老年时,失去了自由选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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