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利用担任云南省足球协会竞赛部负责人的职务便利,谎称可帮申请国家专项扶持足球赛事资金,能帮助运动员协调通过骨龄测试等,诈骗他人6万元;利用职务便利收取足球培训班学员的办证费、培训费和足球赛事保证金25万元并占为己有。最近,盘龙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朱某犯职务侵占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去年3月至12月,朱某利用担任云南省足球协会竞赛部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在昆明市体育场该协会内,先后向个旧市足协、云南师范大学等9家单位收取关于举办“足球二级裁判员培训班”的学员办证费、培训费共计225200元,向张某某收取足球赛事保证金3万元,未交回云南省足球协会。去年9月,朱某谎称能帮助运动员熊某某协调通过骨龄测试,以需交纳费用给其请托办事的人员为名,骗得熊某某母亲冯某某的1万元;今年12月,谎称其可帮张某某所在的足球俱乐部申请到国家专项扶持足球赛事资金,以需先交验资款为名,骗取张某某5万元,去年12月至今年1月,已分多次归还了该笔款项。 法院审理认为,朱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本报记者 夏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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