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启动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自2020年12月30日起施行。按照昆明市老龄化程度测算,预计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数0.89万人至1.24万人,也就是0.89万至1.24万个家庭将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政策红利。 参保对象和保障范围 分别是哪些?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指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此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首先将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纳入参保范围,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 筹资过程中会增加 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吗? 考虑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启动之初基金支付问题,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2019年年末滚存结余中按8%的比例划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运行的启动资金,主要用于长期护理保险启动初期鉴定评估、失能人员的待遇支付等费用支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划拨启动金适时退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为在筹资过程中不增加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通过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建立个人、单位、政府三方共担的筹资机制,财政对退休人员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助,既体现了社会共济又体现政府责任,同时又合理减轻了财政补助压力。 在职职工的长期护理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费率分别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2%;灵活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费由个人缴纳,费率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4%;退休人员的长期护理保险费,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个人缴费部分按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账基数的0.2%划转,财政补助部分按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账基数的0.2%进行缴费补助,按照《昆明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市县两级财政补助比例各自承担。 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如何评估? 根据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规定,参保对象享受待遇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经过“失能鉴定评估”,经鉴定评估符合条件的,才能享受相关待遇。 据介绍,昆明市将组建由医疗保障、民政、卫健、人社、残联等部门工作人员及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能力鉴定等领域专家组成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专家委员会,负责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评定标准制定、评定争议复核裁决等工作。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享受待遇? 参保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经申请、通过评定为重度失能人员的,可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1.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前已参加昆明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累计缴费未满15年的,按照本人申请待遇时的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基数0.4%的费率一次性趸缴补足15年累计缴费年限。或者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后,新参保人员连续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满2年(含)以上,且在昆明地区实际缴费满15年的;缴费未满15年的,按照本人申请待遇时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基数0.4%的费率一次性趸缴补足15年累计缴费年限。 2.参保人因年老、疾病、伤残、严重认知障碍,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 参保人可以选择什么样的待遇保障方式? 失能参保人可以选择医养结合机构护理、养老机构护理、居家护理(含由定点服务机构上门服务和通过护理员培训的家属提供的护理服务)3种待遇保障方式。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支付基本生活照料费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费。长期护理保险与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制度相互衔接,相关护理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据介绍,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以2019年度云南省全口径月社会平均工资的70%(4004元)作为待遇计发基数,对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按国家指导意见的要求控制在70%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昆明市还将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和失能高危人群预防、干预机制。风险准备金按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当年收入的10%计提,用于基金出现风险后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支付,同时按照长期护理保险基金适度积累的原则,通过计提风险准备金,积极应对今后人口老龄化加剧可能带来的基金支付问题。从长期护理保险费中按年计提不低于2%的资金作为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干预资金,专门用于对影响失能高危人群健康的因素进行干预,尽可能延缓失能进度。 本报记者 赵维 张田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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