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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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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0日 星期三
2月1日
昆明主城区开售烟花爆竹
大批量购买要实名 未成年人购买须成人陪同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昨日召开昆明市主城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昆明主城区2月1日起开始销售,比去年提前了三天。烟花爆竹由危爆车运输,销售时间到2月26日(正月十五)截止。市民如大批量购买要实名登记;不得向无成年人陪同的未成年人销售。

    近日网上“昆明市全面解禁烟花爆竹燃放”的说法系网友误读,昆明主城区仍为限制燃放地区,仅春节期间可销售、燃放,其余时段不得销售、燃放。学校、医院、海鸥聚集觅食和栖息地、重点防火单位、商场超市等12类区域禁止燃放。在小区里,居民只能在物业划定范围燃放,不得在楼道内燃放。

    2020年10月28日,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昆明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应急、公安、市场、交运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压实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全过程的安全监管责任。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将是否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自有仓库作为“硬杠杠”和“铁门槛”,持续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面清理,凡属于租赁仓库、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撤销许可或到期不予换证,先后2轮对全昆明13户批发企业逐一开展达标检查,采取委托服务的方式,聘请专家对烟花爆竹仓库进行全面排查,严格实行照单整改,现有的13户批发企业全部均有自有仓库,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

    昆明市采取多项措施严防零售点燃爆事故,所有零售点都必须设置“80米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牌,悬挂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制发的《安全承诺书》,安排1名专职巡查人员劝导周边市民在80米范围外燃放烟花。实施大宗货品实名制购买,对大批量购买烟花爆竹的个人由零售点进行登记,不得将烟花爆竹销售给无成年人陪同的未成年人,并由县、乡两级安监部门定期巡查监督落实,凡未严格执行零售户的一律纳入信用积分管理,作为下一年度审批零售店(点)的依据。

    据了解,目前昆明市共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3户,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020年春节共设立烟花爆竹零售户960户,其中:长期零售店333户、短期零售点627户。与2019年同期相比,昆明市烟花爆竹零售户减少110户,下降10.3%。

    本报记者 杨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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