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家庭教育法草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俗话说,“法不入家门”,家是讲“情”的地方,那么法律为啥要管家庭教育的“家务事”?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不妨先回顾几个曾引起社会热议的事件: 前不久,贵州凯里某村意外发生火灾,导致一位老人不幸身亡,他两岁多的孙女因双下肢严重烧伤被截肢,女孩父母从外省打工地赶了回来。手术后,女孩哭着说爷爷走后没人给她煮饭吃,请求妈妈不要再离开…… 2020年9月,有网友在社交平台晒出安徽长丰县一名10岁女童被亲生母亲长期虐待的照片。照片上,女孩创口血痕斑斑,令人无法直视。网文称,女孩妈妈多次用绳子鞭打和用火钳烫伤女孩。女孩父亲对此不闻不问…… 2017年,杭州某小学副校长被网民称为“最郁闷校长”。她发现,八成送孩子进校门的家长一手搀娃、一手撑伞,身上还背着沉重的书包;有老人蹲着给娃换鞋,却被娃频频埋怨。于是,她给600位家长发短信,要求家长让孩子们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谁知仅有3位家长回复…… 太多社会问题的背后,是家庭问题,是教育问题。家庭教育,绝不仅仅是一个家庭关起门来“自己的事儿”。 “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这句略带调侃的话,恰恰道出了当今家庭教育的问题所在: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无论是没有时间精力导致监护缺失,还是缺乏正确的成才观、用错了教育方法,家庭教育问题将影响未成年人的终身发展,甚至关乎国家发展和民族进步。 为此,这部法律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政府、学校、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促进家庭教育。必要时,国家对家庭教育进行干预。 法律管家庭的“闲事”,不是直接参与实施家庭教育,不是控制家庭,而是通过立法,保障每个家庭获得必要支持,调动资源对家庭教育加以专业指导,规范家长行为,规范服务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行为。 ——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是最有家庭教育客观需求的群体,也是家庭教育最容易缺位和最难以保障的群体。法律草案提出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并强调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等,可提供有针对性的乃至入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现实生活中,有的父母以离异为由,从此对孩子弃之不顾,不闻不问。对此,法律草案提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 ——针对殴打虐待等现象,法律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这就意味着,呼唤“妈妈别走”的女孩家庭未来或将得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有针对性的服务;虐待孩子的家长将被劝诫制止,接受指导,甚至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最郁闷校长”可将家庭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家长学校,面对面地告诉家长们,“什么是爱、什么是害”。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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