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富东 瞿姝宁) 记者从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获悉,到1月27日20时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规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大会共收到法定人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符合议案要求的议案14件。 14件议案中,涉及地方立法工作的有9件,涉及监督工作的有5件。经认真审查,有9件列为议案处理,具体是:玉溪市代表团张燕华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组织开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执法检查的议案》,曲靖市代表团龚娴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请修订<云南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的议案》,红河州代表团李捌先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正<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的议案》,大理州代表团张茂云等2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议案》,昆明市代表团蒙冬梅等2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出台<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保障乡村全面振兴的议案》,楚雄州代表团李广良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云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议案》,曲靖市代表团保家礼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请修订<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的议案》,文山州代表团何昌娥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专项执法检查的议案》,玉溪市代表团封自荣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全省财政“三保”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议案》。以上9件议案将根据内容和工作职责,交由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在闭会期间进行审议和研究。 截至1月29日12时,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81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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