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官渡区法院速裁审判庭集中开庭审理了33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庭审现场审判席上只有一名法官,全程没有书记员参与记录。据介绍,这是官渡区法院首次尝试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法庭记录,是智慧法院建设助推庭审记录方式改革的一次有效探索。 “本次庭审将实行同步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法庭记录,录音录像即为庭审记录,不再另行制作书面笔录,庭审结束后录音录像系统关闭,庭审记录即告完成。”庭审中,曾惠祥法官向双方当事人介绍了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记录的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由当事人签署《庭审记录方式告知书》,随后录音录像系统启动,一场“要素式+无书记员记录”模式的庭审正式开始。 为了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开庭前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由法官助理戴纯组织当事人召开庭前会议,引导当事人核对账目,对无争议事实进行固定。 庭审中,法官根据庭前会议的内容确认无争议事实并归纳案件争点,组织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质证、发表辩论意见,当事人无需像传统庭审般配合书记员的记录速度进行发言。经过法庭审理,仅用18分钟就完成了33起案件集中审理。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无需签字确认,不用再因核对庭审笔录及签字而浪费大量时间,庭审的全过程都有录音录像系统进行全程记录,并刻录成光盘附卷备查。 本报记者 林舒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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